两会谈家庭教育系列(一)

  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议案:《家庭教育立法议案》

  观点:明确家庭教育法的立法宗旨、立法的适用范围、 家庭教育的概念、定义,参与家庭教育的主体,参与方式,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学校、家长的责任是什么。 家庭教育专门人才培养的建议,鼓励高校设置家庭教育课程、家庭教育专业,培养师资,毕业后去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到社区从事专门的家 庭教育工作,建立“家长学校”。建立告诫制度、家庭教育的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明确家庭教育主管机关的监督及在家庭教育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

  

  范小青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主席)

  提案:《关于给小学生家长减负的提案》

  观点:给家长减负,“陪作业”任务适度、合理。

 

  庹庆明(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

  建议:

  每年9月的第一个周日确定为家庭教育日。家庭教育尽快立法,提升家庭教育地位、明确家庭教育核心内容、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规范家庭教育行为,从制度层面推进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发展,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法治保障。

  

  皇甫立同(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淮阴中学校长)

  建议:《加强新时代家庭教育的建议》

  建议开办不同阶段的家长学堂。家校合作再深入,加大对家庭教育咨询师的培养。

 

  徐萍(全国人大代表、成都经典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家庭教育开展需要加强多方联动

  加快家庭教育立法。简化采购程序,拓展家庭教育的服务平台,让优质的家庭教育社会资源跟社区或者主办机构单位能够进行比较紧密的联络,更好的发挥服务效果。创新宣传方式,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让家庭教育真正深入人心。

  

  全国妇联

  建议:《关于将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相关内容纳入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

  建议全国人大在制定出台家庭教育立法时,在相关条款中强化家庭教育立德树人核心任务,强化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指导服务阵地规范化、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内容。建议关注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在已实施的儿童教育、儿童营养保健、儿童保护等相关公共项目中,增加为3岁以下贫困、残疾等特殊困难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内容,从而改善家庭教养环境入手进行有效干预指导,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教育支持服务机制,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管理等。